• 浙江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48名)
  • 添加时间:2017-11-17 15:10:17浏览人数:1371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共48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www.zjtzedu.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目);

      3.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

      4.台州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tzks.net)。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各校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6日晚24点整均可到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recruit.tzedu.org。

      系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荣誉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明)。系统报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默认为真实。

      2、审核与资格审查

      12月7日-9日为初次审核时间。经初次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可根据审核说明最多有一次修改机会,修改时间为12月11日-12日晚24点整。

      初次审核通过后,先参加笔试(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初审通过者,先参加技能测试和笔试);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于12月18日-20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到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审合格的将进入面试环节。

      3、现场咨询点。2017年11月25日上午9:30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二教109室;12月2日上午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招聘会现场;台州市教育局12楼人事处。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及技能测试。

      1、体育、音乐、美术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先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8进入笔试,笔试后再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

      2、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技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先进行笔试,笔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

      3、其他岗位考试方式:笔试(闭卷考试)占30%,面试占70%。先进行笔试,笔试后按计划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

      所有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满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4、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12月15日在台州教育网公布参加体育、音乐、美术岗位技能测试和其他岗位笔试人员名单。

      体育、音乐、美术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

      所有岗位的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面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学前教育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

      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地点均为台州市第一中学(台州市椒江区椒金路9号)。

      (三)体检与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体检对象(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分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需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不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违约者,原则上不再递补,确需递补的,由学校提出申请,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最多递补1次。

      五、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联系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汪老师 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582190/88582703;

      传真:0576-88582035。

      有关网络报名系统本身技术问题,请咨询市教育技术与信息中心,电话:0576-88582063。

      (二)监督

      台州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576-88582016;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0。

      附件下载:附件直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州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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