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基本工资 台州病假工资规定
- 作者: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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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是一个风景优美、生态环境好的宜居城市,同时它的经济实力也不容小觑。台州的人文关怀也做得十分到位,让很多从外地来台州的人有了家的感觉,很多人都表示在台州生活得十分开心。那么,浙江台州工资高不高?大家来台州求职的时候关注过这个问题吗?我们都知道,没有钱就不能好好谈生活,那么工资问题肯定很重要呀。如果有小伙伴不了解,就跟着小编来看看台州的工资情况如何吧!
一、浙江台州基本工资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规定,结合台州市实际,台州市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18元两档。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20元,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范围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84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8元。
二、台州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
其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
其标准为:
1)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2)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如发生职工的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4、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发。
三、台州高温补贴福利
2018年6月,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文件《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文件规定: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三)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四)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结合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得出来台州对于每一个劳动者都抱着关心、关怀的态度,对于每一位工作者的工作环境都很关注,相信这两点能让大家更加放心地留在台州工作就职。台州有很多工作岗位工资都不算低,只要您有能力都可以去尝试申请、应聘呀!相信台州这个城市不会让各位求职者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