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工作人员,从事业务经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及责任心,身体健康。
2.具有天台县户籍(户籍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或生源地(在高中毕业、大学录取之前的户籍所在地)为天台县;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8日后出生);
4.具体岗位要求: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11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1709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照1张。
三、考试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
3.笔试成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网址:http://www.ttrc.gov.cn/)。
(二)面试
1.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
2.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官网上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设立举报电话:83909039(县第三纪检监察组)、83930813(县人社局)。
2.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3930588。
原标题: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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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