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 添加时间:2026-03-30 08:54:27浏览人数:400
  •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局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1名;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警卫队员3名、服务员2名;台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A1驾驶员1名;台州市机关中心幼儿园康平分园保育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科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开朗积极,责任心强,30周岁以下。

    警卫队员: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

    2.形象端庄,身体健康;

    3.吃苦耐劳,责任心强,35周岁以下;

    4.男性,台州籍户口,大专以上学历,身高1.72米以上;

    5.中共党员、复退军人、有安保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服务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形象端庄,符合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

    2.吃苦耐劳,责任心强,35周岁以下;

    3.女性,台州籍户口,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

    4.专业对口的大专院校毕业生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A1驾驶证驾驶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从业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男性,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身高1.65米以上,实际从事大客车驾驶连续驾龄3年以上,在椒江有固定住所,高中及以上学历。

    保育员:

    岗位要求:45周岁以下,女性,高中及以上学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形象端庄,身体及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开朗积极,责任心强。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警卫队员、服务员和保育员组织面试。根据结果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下一名次人员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A1驾驶证驾驶员采用路考、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用。

    所有人员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根据台州市关于编制外合同用工管理办法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待遇按台州市编制外劳动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形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无违法(派出所证明)等不良个人记录,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有关工作证明材料等。

    五、报名地点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行政大楼337室),联系人:赵仙兵、魏丽萍,电话:88701156、88510775。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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